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新质运行治理体系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新质运行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TC25060MD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省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按照国家管网集团整体部署,以“三不变、八个新”为主基调,在深化两级管理改革实践上持续发力,坚持理论先行,从上到下贯穿山东公司“321”发展规划和“1248”工作思路,深入总结山东公司近年来的改革运营成果,将碎片化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论体系,对标世界一流管道公司和三大石油公司,形成系统性、可复制的新质运行治理体系建设范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新质运行治理与管理体系。
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新质运行治理体系研究
标段编号:zlzxb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17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3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7-17 17: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按照国家管网集团整体部署,以“三不变、八个新”为主基调,在深化两级管理改革实践上持续发力,坚持理论先行,从上到下贯穿山东公司“321”发展规划和“1248”工作思路,深入总结山东公司近年来的改革运营成果,将碎片化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论体系,对标世界一流管道公司和三大石油公司,形成系统性、可复制的新质运行治理体系建设范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新质运行治理与管理体系。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3业绩要求:
3.3.1 项目经验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承担过至少1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的综合体系优化(制度评审/三基建设/履职能力评估)等管理类项目业绩,同时承担过至少1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资质领域的认证审核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双方签署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3.3.2 标准编制参与
投标人需参与过至少1项国家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包括RB 标准或GB标准)的编制工作,且所参与编制的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并处于现行有效运行版本。证明材料需提供标准首页、标准起草单位署名页,以及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证明截图。
3.4 信誉要求
(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上述三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人员要求
3.5.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主导过至少1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的综合体系优化(制度评审/三基建设/履职能力评估)等管理类项目业绩,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资质领域的认证审核类项目业绩,具备丰富的项目负责人经验。
证明材料要求:管理服务类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体现姓名、双方签署盖章页),如姓名在合同中不能体现,须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将不予认定。认证审核类业绩证明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或甲方出具的审核证明文件。
3.5.2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合同扫描件(签约双方、有效期)以及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过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3.6 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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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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