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0104-2025-ZG000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孟底沟大坝标总承包工程搅拌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搅拌楼采购项目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孟底沟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五个梯级,上游与楞古梯级衔接, 下游与杨房沟梯级衔接,枢纽区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与凉山州交界的雅砻江干流上,水库 区涉及到甘孜州的九龙县、康定市、雅江县和凉山州的木里县。电站经九龙县、大沱, 沿锦屏对外交通专用公路至漫水湾转运站里程约 311km,电站经九龙县、康定、雅安到 成都公路里程约 602km。
坝址位于孟底沟沟口下游约 0.3km 处,水库长约 54.5km,坝址集水面积79564km2 ,多年平均流量 892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 281.30 亿 m³。采用坝式开发,坝型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 201.0m。水库正常蓄水位 2254.00m,死水位2248.00m,正常蓄水位 以下库容 8.535 亿 m³,调节库容 0.860 亿 m³,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 2400MW,安装 4 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600MW;与两河口水电站联合运行枯水年枯期 平均出力 838.3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 104.14 亿 kWh。
2、采购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本次采购设备的包含但不限于HL360-4F4500L搅拌楼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交货以及现场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中标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对设备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搅拌楼 |
HL360-4F4500L |
套 |
2 |
|
注:投标人报价HL360-4F4500L混凝土搅拌楼需要满足智能化要求,并在报价中列明实现智能化配置费用(智能化单独列明报价)。报价包含运输、指导安装人工及机械费。 |
注: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特此说明:投标人需单独列明实现智能化配置费用(搅拌楼各系统需预留满足智能化要求的终端接口)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通知要求数量及供货周期进行生产备货,收到项目发货通知函后10天内到达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1日)。
5、安装时间:按照工程进度由项目部发出指导安装通知,指导安装人员3日内到场,自收到通知当日起50天内完成安装。
6、交货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水电四局孟底沟水电站指定施工场地。
7、搅拌楼质量技术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参数及现场调试要求。(详见第七章)
8、付款方式:
8.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E信通 川投链信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招标人支付前,中标人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付款。
8.2合同价格的支付
(1)到货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30%作为到货款:
①中标人提供经招标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单;
②装箱资料(到货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质量证书);
③中标人开具到货设备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中标人开具与到货款等额(30%)的财务收据。
(2)安装调试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货物金额的30%作为安装调试款:
①中标人提供经招标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运行验收合格的确认单;
②中标人开具与安装调试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3)合同设备运行无质量问题180天内,招标人经审核中标人提交的以下单据及书面材料后,按合同总金额的 37%支付给中标人。
①中标人提供经招标人设备运行无质量问题的证明资料;
②提供该批次付款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收据;
③ 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书(运行合格之日起)。
(4)自运行验收合格日起24个月(质保期满)后60天内,招标人经审核中标人提交的以下单据及书面材料后,将安装调试完成合同货物金额的3%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中标人。
① 提供该批次付款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收据;
8.3其中合同金额的50%采用(半年期)银行承兑、供应链、E信通、川投链信保理等业务方式支付,贴息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8.4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系招标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因中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延迟,则招标人付款时间顺延。
8.5其他要求:根据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大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及专项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6条材料和工程设备条款6.1.2条款要求“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批准”。因此,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须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报告提交给监理进行审定,若监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无异议,按评标小组推荐结果执行,若监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以监理审批意见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5年内(签订时间为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600万元以上,其中:水工型自落式混凝土搅拌楼(理论产能240方及以上,配置JF4500水工型自落式搅拌机,搅拌机出机口混凝土量不小于4.5方)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不少于2台(套)。所有供货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显示设备规格型号(或配置表)及供货数量,每份合同提供对应发票1份,未提供发票扫描件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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