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病木采伐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粉碎处理,粉碎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得超过0.6厘米;2.采伐现场所余枝稍大于直径1厘米以上的全部清除采伐现场,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粉碎或焚烧;3.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4.疫木除治数量18268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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