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214 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区整体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3130.260000万元(采购包1:2373.270000万元;采购包2:756.9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采购预算,其中分包一(栖霞校区):791.09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三年); 分包二(江宁校区):252.33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三年)。 采购需求: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227956.3㎡,建筑面积共计约143413.62㎡,绿化面积约60000㎡。栖霞校区共两个出入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位于江宁区湖熟镇润湖大道401号,校园占地面积113577.71㎡,建筑面积共计约42288.03㎡,绿化面积约30000㎡。江宁校区共一个出入口。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整体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教室、会场、办公楼、部分实验楼、图书馆、活动中心、体育场管等楼宇综合管理;2.宿舍楼管理;3.公共会议室(剧场)会务服务(含纸杯、纸巾、卫生间必需品等的提供)及设备管理;4.校园室内外环境保洁;5.校园绿化养护;6.四害、白蚁等有害生物防治;7.上述服务项涉及到的小额零星维修服务;8.校园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清运服务;9.校区内化粪池、隔油池等管道清理疏通:;10.配合采购人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管理工作;11.空调及特种设备(电梯)管理与运行维护;12.其他校园管理等;13.结合校园文明创建、服务育人,积极创建服务师生的品牌项目,配合做好“第二课堂”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其中四害、白蚁等有害生物防治;空调及特种设备(电梯)管理与运行维护等业务需要分包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分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栖霞校区总服务期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合同分三次签订,第一期合同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第二期合同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第三期合同自2027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本次招标江宁校区总服务期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8年8月14日止。合同分三次签订,第一期合同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第二期合同自2026年8月15日起至2027年8月14日止;第三期合同自2027年8月15日起至2028年8月14日止。上一期合同履行情况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期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