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论证报告及临时使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
招标编号:ZY25-XA409-FW94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论证报告及临时使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论证报告及临时使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预算:350万元(不含税)。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办理使用草地许可,对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区域管线、井场、站点建设等涉及草地的使用草地情况的现场勘测调研和卫片比对分析,分别编制对应的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植被恢复设计方案等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如需要)等报告】,并通过工程所在地方各级草原主管部门的审查和专家评审,根据占用草地性质最终取得对应的县、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收集整理需办理草原许可的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相关资料;
2.编制项目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及绘制相关专题图表,成果利用相关软件,按照审批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绘制地图、界址点成果表、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和相关申请资料;
3.提交至相应草业审批部门进行审核;
4.配合审批部门进行现地查验;
5.最后获得项目使用草原许可文件。
分别编制对应的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植被恢复设计方案等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如需要)等报告】,并通过工程所在地方各级草原主管部门的审查和专家评审,根据占用草地性质最终取得对应的县、市、省级草原主管部门的批复。
2.2招标范围: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办理使用草地许可,对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区域管线、井场、站点建设等涉及草地的使用草地情况的现场勘测调研和卫片比对分析,分别编制相应的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和草原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如需要)等报告】,并通过工程所在地方各级草原主管部门的审查和专家评审,根据占用草地性质最终取得对应的县、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服务地点位于第五采油厂定边县、盐池县产能建设区域。
主要工作量:线路工程470公里;块状用地工程430亩;限额以下项目(单个项目使用草地面积或长度计算取费低于30万元的项目):5项。本项目需要3家服务商,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标段(标包)划分:
第一标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论证报告及临时使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定边区域)
第二标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论证报告及临时使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盐池区域)
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需按照集中入围招标中标的对应区域进行投标,第一标段确定2家中标人,第二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在前标段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工作量分配原则:
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工作量 |
需求服务单位数量 |
中标 排名 |
预计投资(万元) |
第一标段 |
定边 |
1、线性用地工程: 190公里(预计) |
1 |
第一名 |
138 |
定边 |
1、线性用地工程: 150公里(预计) |
1 |
第二名 |
112 |
|
第二标段 |
盐池 |
1、线性用地工程: 130公里(预计) 2、块状用地工程:120亩(预计) 3、限额以下项目:2项(预计) |
1 |
第一名 |
100 |
合计 |
|
3 |
|
350 |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5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所辖区域。
2.6最高限价:
- 线性工程6000元/公里;
- 块状工程1000元/亩;
- 限额以下项目基础费用(单个项目使用草地面积或长度计算取费低于30万元的项目):5万元/项。
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丙级或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第一标段服务商应为《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招标编号:ZY24-XA406-FW631)第一标段(陕西区域)中标服务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
第二标段服务商应为《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招标编号:ZY24-XA406-FW631)第三标段(宁夏区域)中标服务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详见*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包括编制使用草地或林地可行性报告等),合同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须为自有人员且不少于5人并在相关岗位工作。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3名(以上所有人员,均须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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