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成都压缩机分公司膜制氮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108-WZ0096-01
本招标项目成都压缩机分公司膜制氮装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出具的技术规格书(销G2025-12-04),拟采购2套完整成套的膜制氮装置,用于往复式压缩机组前端配套服务;概算总金额为8600000元(含税,即单套含税价430.00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招标条件。
2.3 招标范围:本次拟公开招标采购膜制氮装置2套,供货范围详见《膜制氮装置技术规格书》。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包括设备本体、启动和试运行备件、质保期内运行备件、三年易损件配件以及13%的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出卖方负责指导技术操作培训。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控制总价为人民币8600000.00元(含税),超过控制总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三厂区(具体安装地点由买受人指定)。
2.6 交货期:2026年05月1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及交付,不满足交货期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 质量保证期限:质保期为交货现场性能验收合格后24个月或出厂30个月,先到为准。
2.8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银行转账。本项目完成出厂验收及交付后,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及全额13%增值税发票后,买受人三个月内向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款的60%;完成72小时带负荷运行及性能验收合格后,买受人三个月内向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下10%合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物资需维修、更换的则以维修、更换完成时间为准,质保期相应顺延,质保期满买受人付清剩余货款(即质保金)。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品(集装箱式膜制氮装置)的有效应用业绩1个(1台、套)及以上,有效应用业绩为集装箱式膜制氮装置,氮气额定产量1200Nm³/h,制氮纯度95%(等同或高于均可),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工况要求,还须提供如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等资料证明工况,否则业绩无效。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5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满足《膜制氮装置技术规格书》所有条款要求。
*3.6 信誉要求(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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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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