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604263660200000048-FS2026002
项目名称:上虞区医美中心(C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224888
最高限价(元):850000,337488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频电灼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医美检查、治疗设备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7488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一:无;标段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所投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要求汇总表”中“配置要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或行业文件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所投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要求汇总表”中“配置要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标项2(1)所投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要求汇总表”中“配置要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或行业文件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所投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要求汇总表”中“配置要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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