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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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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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49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4,8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48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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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提供核查及驻场服务,对2025-2027年度河南省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8个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现场核查、碳排放配额核算、质量控制方案审核、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年度报告审核、数据质量日常监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服务期限:三年。 (3)服务地点:河南省内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驻场服务地。 (4)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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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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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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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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