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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服务采购(二次)】谈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服务采购(二次)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YDZSF20260216)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服务采购(二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谈判,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服务采购(二次)。

2.2 服务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提供食堂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午餐供应服务、代购日常食材;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各种小型会务接待、招待就餐服务,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

2.5 预算金额:6 万元/年(含税)。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2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3 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扫描件。

3.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3.8 供应商2022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提供一项食堂外包服务业绩。

3.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供应商/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②供应商/应答人被采购人/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应答资格,或纳入采购人/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③供应商/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供应商/应答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⑤供应商/应答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⑥供应商/应答人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⑦供应商/应答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⑧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应答行为。

(如无上述1-8 条所列情形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针对第2、5,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会评审为准。)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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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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