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500kV 汇集站及蔚县电
厂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PC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国际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500kV 汇集站及蔚县电厂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PC 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25】7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DTJC-SG6005
2.2 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500kV 汇集站及蔚县电厂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PC 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安县、蔚县
2.4 建设规模:500kV
2.5 计划工期:2.5.1 怀安 500kV 汇集站:2026 年 04 月 1 日-2026 年 11 月20 日前完成怀安500kV 汇集站相关土建、电气一二次等建筑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及调试送电,累计234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5.2 蔚县电厂升压站间隔扩建:2026 年 04 月 1 日-2026 年 05 月 30 日完成蔚县电厂220kV 升压站接入间隔设备改造及线路接入工作;2026 年04 月1日-2026 年11 月20 日前完成蔚县电厂升压站500kV 间隔扩建相关土建、电气一二次等建筑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及调试送电,累计234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怀安500kV 汇集站和蔚县电厂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包含全站试验、调试)、消防等附属工程、施工期间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临时措施等。负责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的设备、材料采购。负责甲供设备和材料卸车、保管及二次倒运。负责水保验收(含施工)、档案移交、消防验收、防雷检测、安全“三同时”及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及验收等相关费用。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环保监理,水保监测、监理相关工作。负责除永久占地外全部项目建设所需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协调、赔付、补偿、恢复等一切费用。负责建设期间施工及生活所需临时用水、用电、阻断道路交通手续办理、路面修复及相关费用。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办公、住宿场所。负责施工期人身意外险及施工机械和设备险、第三者责任险购买等工作。负责用地规范边界检测工作。招标采购完成一年合同未生效,需重新招标。
2.6.1 怀安 500kV 汇集站:
2.6.1.1 设备材料
投标人负责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开箱验收、二次倒运(从设备到场后至设备就位安装的所有倒运工作)、储存(需投标人自行租赁场地并办理相关占地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保管、资料移交。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负责设备、材料包装物的保管、回收、装车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采购前经招标人确认(乙供甲控),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6.1.2 建筑安装
怀安 500kV 汇集站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控通信楼、站用电开关柜室、配电装置建筑、综合水泵房、消防小间、站区道路及广场、污水调节水池、回水池、围墙及大门、站外道路、护坡、排水沟等;安装:主变压器、站用变压器、HGIS 设备、母线、避雷器、电压互感器、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配电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设备、继电保护设备、通信及远动系统设备、计算机监控设备、智能设备、智能辅助控制设备、站区供水管道、消防系统设备及消防水管路、污水处理装置、站区照明、接地等),同时包含边坡治理,防洪、环评、水保、复垦、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健康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内容。现场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所必须的“五通一平”、地上附着物迁移(含苗木)、余土外运、土方外购、余物处理、道路修复、地上附着物恢复、基坑降水等。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及临建设施。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所有建筑垃圾及施工垃圾均由投标人及时按照合法、环保手续自行运往政府指定的正规垃圾处理厂)。
2.6.1.3 调试、试验、测试、检测
2.6.1.3.1 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调试、试验、测试、检测(含单体调试、系统调试、电气设备试验、其他一般试验及特殊试验、电网要求的PT、CT检测、计量二次回路阻抗测试、测量和计量表计及关口表校验、送电前检测、送电后试验、升压站保护定值计算等商业运行前所有调试、试验、测试、检测项目)和检修、消缺维护。负责配合电网接入、并网验收、整改。所有试验、检测、调试等报告及保护定值计算书、保护定值单均需满足张家口市供电局、冀北电网、华北电网公司并网要求。
2.6.1.3.2 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部甲、乙供设备、材料到场后进行检验、试验以及基础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含保护罩)制作,并出具检验、试验报告及基础沉降观测报告。
2.6.1.4 服务
2.6.1.4.1 投标人负责水保验收(含施工)、档案移交、消防验收、防雷检测、安全“三同时”及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及验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环保监理,水保监测、监理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6.1.4.2 投标人负责完成网络安全、等保测评、计量等专项验收、涉网验收,负责项目通过行业达标投产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6.1.4.3 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门禁、车辆门禁及基建现场视频监控等智慧工地、场站建设。按要求配置临时摄像头满足施工作业面需求(不少于12个摄像头,另配备带摄像头安全帽不少于3 顶),并将摄像头实时数据传至后台实现实时监控,满足施工作业面同时布置需求,由投标人负责缴纳基建施工期内的摄像头监控远传后台服务费。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关要求。
2.6.1.4.4 投标人负责施工及生活所需临时用水、用电、阻断道路交通等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完成临时施工电源用电报装,工程结束后转为站内备用电源。
2.6.1.4.5 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监理提供办公、住宿场所,会议室满足40人同时开会(不低于60m2),10 间办公室,10 间宿舍(每间约20m2,并配备床、桌、椅、取暖等办公、生活用品)。另须设置施工安全体验区、样板区,以展示本项目工程亮点。
2.6.1.4.6 招标人仅负责永久占地手续办理,负责土地出让金、征地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草植被恢复费。
2.6.1.4.7 投标人负责除永久占地外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国土部门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以及土地所有者要求的各项赔偿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纠纷、土地补偿、坟墓迁移、场地清理、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协调和恢复费等费用。
2.6.1.4.8 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土地测量丈量工作及费用,负责本标段永久、临时占地地上、地下附着物余物清理工作及费用。
2.6.1.4.9 投标人负责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除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手续办理和费用。
2.6.1.4.10 投标人负责并网前的电科院、电网、生产验收以及报资审查、资料提供、协调会、启动会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评审费、协调费、专家费等。充分调研、考虑基地项目并网涉及华北、冀北电网、张家口市供电局等相关要求及费用。协助招标人完成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
2.6.1.4.11 投标人负责全过程结算资料上报工作,并配合完成全过程结算审计工作。
2.6.1.4.12 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施工、消缺、培训、验收、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及竣工资料移交,满足招标人验收要求。
2.6.1.4.13 投标人负责质量监督相关报审资料准备及各阶段质量监督问题整改,负责采购质量监督工作所需的密钥(密码狗)。
2.6.1.4.14 投标人负责记录全过程施工工艺,完成整体施工全过程宣传视频的制作,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对外宣传素材。(关键施工节点需全过程全流程记录各角度各时间段照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2.6.1.5 与其他标段分界点
投标人负责500kV 出线门型架和220kV 进线门型架跳线和站内接线;投标人负责500kV 出线侧及220kV 进线侧具备接线条件。
2.6.2 蔚县电厂升压站间隔扩建
2.6.2.1 设备材料
投标人负责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开箱验收、二次倒运(从设备到场后至设备就位安装的所有倒运工作)、储存(需投标人自行租赁场地并办理相关占地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保管、资料移交。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负责设备、材料包装物的保管、回收、装车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采购前经招标人确认(乙供甲控),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6.2.2 建筑安装
蔚县电厂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建筑:500kV继电器室、配电装置建筑、电缆隧道、站区道路及广场、围墙及大门、站外道路、护坡、排水沟等;安装:GIS、母线、电缆、避雷器、电流互感器、配电装置、继电保护设备、通信及远动系统设备、计算机监控设备、站区照明、接地等),同时包含边坡治理,防洪、环评、水保、复垦、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健康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内容。现场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所必须的“五通一平”、地上附着物迁移(含苗木)、余土外运、土方外购、余物处理、道路修复、地上附着物恢复、基坑降水等。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及临建设施。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所有建筑垃圾及施工垃圾均由投标人及时按照合法、环保手续自行运往政府指定的正规垃圾处理厂)。
2.6.2.3 调试、试运、测试、检测
2.6.2.3.1 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调试、试验、测试、检测(含单体调试、系统调试、电气设备试验、其他一般试验及特殊试验、电网要求的PT、CT检测、计量二次回路阻抗测试、测量和计量表计及关口表校验、送电前检测、送电后试验、升压站保护定值计算等商业运行前所有调试、试验、测试、检测项目)和检修、消缺维护。负责配合电网接入、并网验收、整改。所有试验、检测、调试等报告及保护定值计算书、保护定值单均需满足张家口市供电局、冀北电网、华北电网公司并网要求。
2.6.2.3.2 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部甲、乙供设备、材料到场后进行检验、试验以及基础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含保护罩)制作,并出具检验、试验报告及基础沉降观测报告。
2.6.2.4 服务
2.6.2.4.1 投标人负责水保验收(含施工)、档案移交、消防验收、防雷检测、安全“三同时”及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及验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环保监理,水保监测、监理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6.2.4.2 投标人负责完成网络安全、等保测评、计量等专项验收、涉网验收,负责项目通过行业达标投产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6.2.4.3 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门禁、车辆门禁及基建现场视频监控等智慧工地、场站建设。按要求配置临时摄像头满足施工作业面需求(不少于12个摄像头,另配备带摄像头安全帽不少于3 顶),并将摄像头实时数据传至后台实现实时监控,满足施工作业面同时布置需求,由投标人负责缴纳基建施工期内的摄像头监控远传后台服务费。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关要求。
2.6.2.4.4 投标人负责施工及生活所需临时用水、用电、阻断道路交通等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完成临时施工电源用电报装。
2.6.2.4.5 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监理提供办公、住宿场所,会议室满足20人同时开会(不低于 40m2),5 间办公室,5 间宿舍(每间约 20m2,并配备床、桌、椅、取暖等办公、生活用品)。
2.6.2.4.6 招标人仅负责永久占地手续办理,负责土地出让金、征地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草植被恢复费。
2.6.2.4.7 投标人负责除永久占地外临时占地(含电缆隧道用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国土部门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以及土地所有者要求的各项赔偿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纠纷、土地补偿、场地清理、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办理用地手续所产生的协调和恢复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办理并支付费用。
2.6.2.4.8 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土地测量丈量工作及费用,负责本标段永久、临时占地地上、地下附着物余物清理工作及费用。
2.6.2.4.9 投标人负责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手续办理和费用。
2.6.2.4.10 投标人负责并网前的电科院、电网、生产验收以及报资审查、资料提供、协调会、启动会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评审费、协调费、专家费等。充分调研、考虑基地项目并网涉及华北、冀北电网、张家口市供电局等相关要求及费用。协助招标人完成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
2.6.2.4.11 投标人负责全过程结算资料上报工作,并配合完成全过程结算审计工作。
2.6.2.4.12 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施工、消缺、培训、验收、竣工验收、档案移交、最终交付投产及竣工资料移交。
2.6.2.4.13 投标人负责质量监督相关报审资料准备及各阶段质量监督问题整改,负责采购质量监督工作所需的密钥(密码狗)。
2.6.2.4.14 投标人负责记录全过程施工工艺,完成整体施工全过程宣传视频的制作,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对外宣传素材。(关键施工节点需全过程全流程记录各角度各时间段照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2.6.2.5 与其他标段分界点
投标人负责500kV 出线门型架跳线和站内接线;投标人负责500kV 出线侧具备接线条件。
投标人负责220kV 出线门型架跳线和站内接线;投标人负责220kV 出线侧具备接线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与承试类须为一级。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 个及以上已竣工的500kV 及以上升压站(变电站)新建或扩建或改造的施工总承包或EPC 或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已竣工的500kV 及以上升压站(变电站)新建或扩建或改造施工总承包或EPC 总承包或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2 月13日至2026 年03 月0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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