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至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业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为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至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至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业务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B-YKNY-D0100003790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龙湾煤矿)至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电厂)2026年煤炭运输业务。转龙湾煤矿至宏大电厂运输时间为自招标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运量约50万吨(如海勒斯集运站运营后,运量可能会减少),运距约450公里,运输数量以实际运量为准。
按招标人要求以汽运方式将煤炭由转龙湾煤矿运输至宏大电厂指定地点,包括煤炭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油费、人工费、装卸费、过桥过路费、封签费、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系统费用、一切地企关系、质量、安全、环保责任及相关费用等。
2.4运量及运距:约50万吨(如海勒斯集运站运营后,运量可能会减少),运距约450公里,运输数量以实际运量为准。
2.5服务期限:自招标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 年12月31日。
2.6业务模式:成交后,中标公司与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满3年(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道路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且按时年审(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具有连续发运或可随时调配车辆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自有车辆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重型半挂牵引车不低于30辆。自有车辆及承运车辆均满足以下条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在车辆管理所登记入户,车辆由牵引车与挂车组成,牵引车车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车机动车环保信息符合国五及以上机动车排放标准(汽油车、柴油车、燃气车、甲醇车、氢能车、混合动力车或新能源电动车辆),车辆载重量及运营等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承运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性能和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投标人提供有效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环保清单及行驶证中车体照片并按车辆一车一档案对应提供,如有缺项不计入有效车辆数量。投标人需保证图片、二维码和条形码清晰有效,如不清晰、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则该车不计入有效车辆数量。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清晰、不变形),提供黑白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的,该车不计入有效车辆数量。牵引车行驶证中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公司名称一致。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统一制定车辆信息表,表格信息后附车辆资料必须一一对应,车辆资料提供有误不计入有效车辆数量。投标人提供自行截图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ab.122.gov.cn/)的车辆查验结果,查验结果须为开标前十日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脑官方车辆信息全屏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官方截图车辆信息查询项中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每一辆车辆种类、车辆号码、使用性质、机动车状态符合要求且为正常运营车辆,车辆相关信息截图图像清晰,车辆相关信息官方截图必须与投标人投入车辆明细表保持一致,并在官方截图上用红线标注所提供的车辆信息,如投标人所提供官方截图不清晰的,按照截图清晰的有效车辆进行评审,评审车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未提供官方车辆信息截图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车辆查验方法:即开标时,评委登录(https://gab.122.gov.cn/),点击用户登录,生成单位用户二维码,招标经理截图微信发给投标人,投标单位账号使用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扫码,评委以查询投标人所属合格车辆数量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账号使用人手机号码及微信账号二维码截图见附件3-7,同时开标时段,投标单位账号使用人手机要保持畅通)。
(四)具有完善的监管措施、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无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无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法律纠纷,无重大债权问题(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
(六)投标人无发生过掺杂使假、更换、丢失、偷盗或损毁、污染等质量问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在山东能源、兖矿能源、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黑名单中的供应商投标。
(七)能够提供 24 小时运输服务并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和安检人员,具有完备的相关保障措施和设备。
(八)能开具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开标时须出具合格的投标承诺函。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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