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乌石化公司2026年埋地管道隐患治理,根据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乌石化公司各装置区内埋地管道的技术扫查结果,对腐蚀减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的埋地管道,进行开挖、更换、回填、恢复地坪原貌。本项目估算金额含税380万元。
2.2招标范围:承担乌石化公司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芳烃部、储运部、化肥部、公用工程部、化工部、工程管理部、营销调运部、物资采购部、机电仪运维中心、研究院、数智技术中心、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培训中心、消防支队、公共事务中心(含公司总厂办公楼)所辖区域的所有埋地管道隐患治理的相关工作内容,涉及土建开挖、管道更换、土建回填恢复及地面地坪原貌恢复。
工艺管道施工要求
1 材料验收
材料到货后核实质量证明书、材质、规格、型号外观尺寸、件数、批号等,落实运抵现场及储备的数量是否能满足管道预制要求。
2 管道防腐预处理
2.1 管线、支架钢结构除锈,根据具体施工部位及其技术要求分别采用喷砂除锈(Sa2.5)或手工除锈(ST3)。
2.3 管道防腐:管材除锈验收合格后,先涂刷底漆,待管线安装试压合格后先补刷焊道及配件,有中间层要求的管道刷中间漆,干透后再刷面漆,其管道面漆最后一道应在施工完后漆刷。保温管线不涂刷面漆。
2.4 钢结构支架防腐:钢结构预制完成后先除锈,合格后刷底漆,安装后先对连接部位进行补刷底漆,干透后刷面漆。
2.5防腐涂料严格按生产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施工,施工后填写相应的施工记录。
3 管道安装
3.1 与设备连接的第一道法兰安装时,需要加临时盲板隔离,严防脏物进入设备。盲板标记明显,专人负责安装和拆除。
3.2 管道安装过程中如遇中断,及时封闭敞开的管口。复工安装前,应认真检查管道内部,确认清洁后再进行安装。
3.3 管道上的开孔在安装前完成,必须在已安装的管道上开孔时,及时清除切割产生的异物。
3.4 管道支架的安装与管道安装同步进行。
挖掘作业标准化施工
化工生产装置现场地坪作为装置基础承载、设备安装及人员作业的关键区域,其开挖与回填施工质量直接影响装置长期安全稳定运行,需严格遵循标准化流程与验收规范。以下从施工前准备、开挖施工、回填施工、质量验收四个核心环节,明确具体要求。
(一)、地坪开挖标准化施工要求
对于混凝土、沥青砂地坪开挖前,需使用切割机对需开挖部位通过预先切割,为免爆机的破碎创造一个整齐的、可控的“断裂线”,避免破碎时混凝土因应力不均而产生不规则的放射状裂缝。切割缝必须连续、顺直、完整,不能有遗漏或中断的点,对于于转角处,应切割成 90°直角,避免形成应力集中的锐角。
开挖施工需遵循 “分层开挖、严禁超挖、保护基底”原则,避免对地基土扰动及周边设施破坏。
1. 开挖流程与参数
分层开挖:根据土壤类别确定分层厚度(素填土/粉质黏土分层厚度≤1.5m,岩石层分层厚度≤2.0m),严禁一次性开挖至设计底标高,需预留200~300mm 厚“保护层”,最终由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
开挖边界:严格按放线边界施工,开挖宽度需预留回填操作空间(300~500mm),避免后期回填时对周边结构(如设备基础)造成挤压。
2. 特殊情况处理
超挖处理:若因机械操作导致超挖(超挖深度≤100mm),需用原土(或设计指定材料)分层回填压实,压实度≥95%;超挖深度>100mm 时,需采用级配砂石或灰土回填,压实度≥96%。
雨季开挖:需设置临时防雨棚(或彩条布覆盖坑底),开挖坡度适当放缓(比常规坡度增加10%~20%),雨后及时检查边坡稳定性,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位移)需立即停工,采取坡顶卸载、坡脚堆载等应急措施。
3. 安全与环保要求
安全防护:坑边需设置 1.2m 高防护栏杆(横杆间距≤600mm,立杆间距≤2m),栏杆刷红白警示漆;坑边1.5m范围内禁止堆载土方、机械,避免边坡超载失稳。
扬尘控制:开挖时,需采用雾炮机喷雾降尘,开挖土方需及时覆盖(防尘布覆盖率100%),运输车辆需密闭(或覆盖),避免遗撒。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本工程位于乌石化公司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芳烃部、储运部、化肥部、公用工程部、化工部、工程管理部、营销调运部、物资采购部、机电仪运维中心、研究院、数智技术中心、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培训中心、消防支队、公共事务中心(含公司总厂办公楼)所辖区域的所有的基建设施及设备;
2.6服务期限: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复印件。如“三证合一”;(提供新证书的盖章扫描件)
3.2.2、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
3.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2.4、承诺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2.5、本项目施工单位涉及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维修和修理,需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许可项目安装许可子项目GC2级许可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6、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化工装置类似业绩;至少成功完成1项已结算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化工装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相关页扫描件及结算发票扫描件)
3.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
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简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然后搜索)(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5.5、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
3.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8、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9、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做出承诺的内容应符合要求,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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