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山大桥病害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南山大桥病害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山大桥病害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市发改函〔2025〕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市发改函〔2025〕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 1个标段;标段投资920.29万元
2.2工程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南山大桥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全桥进行整体顶升更换支座及引桥段整体偏移病害的整治等(具体以初设批复建设内容为准) 。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审查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项目施工图、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建设,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及保修工作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需为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需为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且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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