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27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煤电2026年度石灰石粉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
2.2 招标范围:依据铜川煤电公司年度发电量及石灰石粉耗量,2026年度拟采购石灰石粉3万吨。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石灰石粉技术标准
二氧化硅 |
<1.5% |
氧化钙 |
≥52% |
氧化镁 |
<2% |
粒度 |
325目≥90% |
2.4交货地点: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根据招标人生产安排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供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石灰石粉供货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总供应量不低于2000吨,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范围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6年2月 12 日9:00起至2026年2月27日24:00止。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