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一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5〕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中杭燃机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一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一审
2.2服务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二道以南(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内规划预留用地)。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设1台杭汽轮公司自主研发的50MW级HGT51F重型燃气轮机示范机组(配套余热锅炉),1座燃气轮机装配制造车间,1座天然气增压站及项目配套公辅设施。
2.4最高投标限价:120.8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114.7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该费用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施工阶段效益收费、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及效益收费。如需驻场按天计算,驻场费用400元/人/天(自行解决食宿)。
2.5服务期限:暂定540日历天,具体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招标范围:从项目施工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及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审计等工作,出具月报、年报、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结算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如是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缴纳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造价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的火电或热电联产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项目。
注:(1)类似业绩认定以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项目投资额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必须能体现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目规定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评标办法
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4.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2分; 类似业绩:6分; 信誉:10分; 项目组人员:17分; 审计服务方案:15分。 |
||
| 4.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审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审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审基准价不因投标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总分值 |
|
| 4.2.3 |
投标报价 (52分) |
投标报价 (52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52分 |
| 4.2.4 |
类似业绩 (6分) |
类似业绩 (6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造价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的火电或热电联产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项目,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类似业绩认定以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项目投资额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必须能体现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3)资格审查业绩参与打分。 |
6分 |
| 信誉 (10分) |
信誉 (10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表彰文件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依法成立的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造价企业荣誉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拟投入人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者表彰文件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者表彰的每有一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等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0分 |
|
| 项目组人员(17分) |
项目负责人 (6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超过10年(含10年)的得2分,10年以下的得1分。(以取得执业资格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为电气、电力、锅炉、汽机相关专业的得2分。 注:提供上述评分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如是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缴纳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7分 |
|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1分) |
1、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人员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名(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名,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4名),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得5分,否则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此项不得分。(同一人持多个专业证书的,只计取一次。) 2、项目组人员在满足基本配备情况下,每增加一名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所学专业为电气、电力、锅炉、汽机相关专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以上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配备的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提供上述评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如是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缴纳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上述第2项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 4.2.5 |
审计服务方案 (15分) |
审计服务方案 (15分) |
1、针对本项目审计工作的理解,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2分) 2、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3分) 3、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6分) 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4分) 注:1、除审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审计服务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审计方案应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如评委认为投标人评分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打分低于评分分值70%的分数时,需要在评标记录中进行说明并签字。 2、本项目审计服务方案为暗标。审计服务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3、审计服务方案部分,内容、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4、投标人须将此审计服务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15分 |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6.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