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
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 已由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九原区
2.3招标规模: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施工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污水管道改建、现状污水管道封闭、现状污水管道修复等,具体内容如下:(1)污水管道改建。改建D1600污水管道总长度2326米,其中2311米采用顶管施工工艺,管材选用JPCCP管;15米采用支护开挖施工工艺,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另改建D2000污水管道60米,采用顶管施工工艺,管材选用JPCCP管。同步改造污水支管,支管改造总长度316米。配套新建闸门井一座,用于实现新建D1600管道与现状D1400进厂管道的连通。 (2)现状污水管道封闭。对科技路(稀土大街至建安大街段)范围内,现状D1400进厂污水主管道存在塌陷风险的管段实施填充封闭处理,封闭管段长度约400米。 (3)现状污水管道修复。对建安大街至进入南郊污水厂的现状D1400北线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开展修复作业,修复管段长度450米。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4024.81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020020260127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024.81 | 工期(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
3.3其他要求: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自治区混改建筑业企业,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自混改完成之日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信用信息、获奖情况作为投标人资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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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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