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树岗油田杏南开发区杏八区丙2块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GCGK03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树岗油田杏南开发区杏八区丙2块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标段二)(项目名称)己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庆油发【2025】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建设资金来自油公司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五采油厂辖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油气集输及原油处理工程
1. 基建采油井80口,其中新钻井70口、利用井10口,采用双管掺水工艺;新建集油掺水热洗橇装阀组间2座;新建各类集油掺水热洗管道共计43.29千米;新建油水井多相连续分测装置1套。
2. 聚杏四-1转油放水站新建2.0兆瓦节能提效加热缓冲装置1套、掺水泵机组1套;杏十五-1联脱水站更新组合式电极电脱水器2台、0.8兆瓦老化油电磁加热炉1座、老化油沉降分离装置1座、污水泵2套等。
(二)配制注入工程
1. 基建注入井56口,其中新钻井53口、利用井1口、转注井2口;新建注水单井管道39.18千米、注水干线4.404千米、母液管道5.447千米。
2. 新建注入站1座、混配阀组间1座;扩建聚杏四-1注水站1座,其中新建DF300注水泵机组1套。
(三)采出水处理工程
扩建聚杏四-1联污水站1座。其中,新建Φ4.0米污水过滤罐2座。
(四)供配电工程
新建柱上变电站22座、柱上平台变1座、平台式变电站1座;新建集成优化配电系统1套;配套新建6千伏、0.4千伏供电线路及电力电缆等;新建及扩建站场配电等。
(五)数字化工程
为新建80口采油井、56口注入井、2座橇装集油掺水热洗阀组间、1座混配阀组间、1座注入站新建数据采集和监控及数据传输设备。
第一作业区395口注水井、第三作业区313口注水井完善流量自动控制,实现注水井远程调控;杏五注水站实施无人值守改造。
(六)供配电、自控、通信、土建、结构、防腐、机械、道路、暖通、热工等工程配套建设。
2.3计划工期:2026年03月30日-2026年12月30日(276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杏树岗油田杏南开发区杏八区丙2块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标段二)。包含二个单项工程(杏树岗油田杏南开发区杏八区纯油区丙2块三次采油注水系统工程、杏树岗油田杏南开发区杏八区纯油区丙2块三次采油6kV供电系统工程)。
2.5招标范围:(一)油气集输及原油处理工程
1. 基建采油井80口,其中新钻井70口、利用井10口,采用双管掺水工艺;新建集油掺水热洗橇装阀组间2座;新建各类集油掺水热洗管道共计43.29千米;新建油水井多相连续分测装置1套。
2. 聚杏四-1转油放水站新建2.0兆瓦节能提效加热缓冲装置1套、掺水泵机组1套;杏十五-1联脱水站更新组合式电极电脱水器2台、0.8兆瓦老化油电磁加热炉1座、老化油沉降分离装置1座、污水泵2套等。
(二)配制注入工程
1. 基建注入井56口,其中新钻井53口、利用井1口、转注井2口;新建注水单井管道39.18千米、注水干线4.404千米、母液管道5.447千米。
2. 新建注入站1座、混配阀组间1座;扩建聚杏四-1注水站1座,其中新建DF300注水泵机组1套。
(三)采出水处理工程
扩建聚杏四-1联污水站1座。其中,新建Φ4.0米污水过滤罐2座。
(四)供配电工程
新建柱上变电站22座、柱上平台变1座、平台式变电站1座;新建集成优化配电系统1套;配套新建6千伏、0.4千伏供电线路及电力电缆等;新建及扩建站场配电等。
(五)数字化工程
为新建80口采油井、56口注入井、2座橇装集油掺水热洗阀组间、1座混配阀组间、1座注入站新建数据采集和监控及数据传输设备。
第一作业区395口注水井、第三作业区313口注水井完善流量自动控制,实现注水井远程调控;杏五注水站实施无人值守改造。
(六)供配电、自控、通信、土建、结构、防腐、机械、道路、暖通、热工等工程配套建设。
标段二:包含二个单项工程(杏树岗油田杏南开发区杏八区纯油区丙2块三次采油注水系统工程、杏树岗油田杏南开发区杏八区纯油区丙2块三次采油6kV供电系统工程)。2.6计划投资:人民币1943.58万元(不含税);招标金额:人民币1762.200842万元(不含税)。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2.8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
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应符合(或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3.6 投标人未列在大庆油田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以及类似文件中。
①黄牌警告,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另行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它项目。
②给予清退,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③纳入黑名单,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3.3.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被纳入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意:按照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须手写签名等规定。
3.4.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执业规模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5.1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已完成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备案的,应按照备案的项目经理部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首次参与油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首次即投标人在大庆油田基本建设运行管理系统无任何项目经理部备案),以投标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管理机构,并填写《承包商项目经理部报备表》(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承诺中标后报大庆油田基建工程部,履行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备案手续。
3.5.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或相近专业的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7.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7.3投标人需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8 QHSE要求: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大庆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遵守大庆油田QHSE相关规定。
3.9分包要求
3.9.1允许分包。本项目允许工程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的工程允许分包。分包商除劳务作业分包外,不得再进行专业工程分包。分包活动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建设单位分包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3.9.2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招标人现行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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