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三期脱硫原烟道改造工程钢结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245)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三期脱硫原烟道改造工程钢结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5、6号机组为600MW亚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采用了东方锅炉股份公司引进美国福斯特-惠勒公司技术生产的 DG2030/17.45-II3型锅炉,其主要型式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双拱形单炉膛、倒"U"型布置、中间一次再热、尾部双烟道、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全钢结构、全悬吊结构、固态排渣、“W”火焰锅炉。
2.2 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3 采购内容:华能珞璜电厂三期脱硫原烟道改造圆钢支撑、钢柱型钢和钢结构采购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说明的内容进行供货。供货范围包括烟道构架的所有框架梁、柱,横向和纵向垂直支撑,各楼层次梁和水平支撑,柱上支架,牛腿,并应考虑相邻结构的支撑要求;所有钢结构防腐油漆(包括底漆、中间漆、面漆);钢结构高强螺栓及连接副、节点板、焊接材料、钢柱柱脚地脚螺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期:
合同生效或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以先到者计算)30天。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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