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动供总厂氧气系统提产降耗项目—监理标段
包钢动供总厂氧气系统提产降耗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钢动供总厂氧气系统提产降耗项目 已由 包头市昆都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钢动供总厂氧气系统提产降耗项目
2.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园
2.3招标规模:新建一套40000Nm³/h深冷空分制氧机,解决包钢现有生产氧气短缺的问题,为高炉生产提供有力保障。本项目制氧区主要设施包括:制氧主厂房(空压机、氧压机、氮压机)、辅助厂房(预冷系统)、配电室、循环水泵站、纯化系统、分馏系统及膨胀机间、液体系统及配套热力外网等。
2.4项目计划投资:29762.11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2002025112601002002 | 标段名称 | 包钢动供总厂氧气系统提产降耗项目—监理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监理-冶金工程-冶炼动力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92.490913 | 工期(日历天) | 73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且应是正式在岗人员(提供2025年至今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3.3其他要求:(一)付款条件、形式 1、招标形式及报价要求:采用固定总价招标。 2、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每次付款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条件:按工程进度付款。 根据施工进度按月支付,累计支付至施工监理费合同价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监理费合同价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至施工监理费合同价的1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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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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