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FY210-H5井集输工程(电力高压部分)
招标编号:ZY25-XJT39-GC00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FY210-H5井集输工程(电力高压)主要工作量为井场布置、配管安装及工程相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配电、结构、防腐、消防等辅助设施安装。(不包含集输部分)
项目规模:
(1)根据施工图或甲方立项委托确定工作量。
(2)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具体见工程施工图或立项委托,并经审定的甲供材料、设备清单;其它设备、材料均由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自行采购;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执行设计和《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按图纸要求和标准采购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要求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三证齐全”,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
(3)本次招标的工程建设涉及土建、工艺、防腐、电气、自控等专业。
2.2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施工/服务地点:新疆沙雅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
3.1企业资质: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工程)
-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资质: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 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人员不得少于1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 投标人应当承诺为投入本项目所有员工缴纳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资料提供形式:
- 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及证书扫描件。
- 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缴纳的2025年7月-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
- 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 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 提供为投入本项目所有员工缴纳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已完工含油气场站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关键页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项目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结算发票(或相关结算资料)扫描件。
3.4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和(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和(4)提供承诺书。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 投标人承诺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6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 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cnpc/#/ .com |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