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 2026年度进口钻头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GWDC-NB-2026-GCY-FR-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6年度进口钻头技术,招标人为工程技术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6年度进口钻头技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2026年长城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在国内市场预计施工60口定向井,为了提高机械钻速,需要使用进口钻头技术服务,计划已下达,资金已落实,现对进口钻头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进口钻头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预估工作量:预计60口井
预估金额:不含税 1199.999927 万元,税率 6 %,含税 1271.999923 万元
1.金刚石钻头 SY/T 5217-20162.旋转钻柱构件规范 API Spec7-1 20233.旋转台肩式螺纹连接的加工与测量 API Spec7-2 2017
招标范围:进口钻头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无
4.其他资质:无
1.须提供(1)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进口钻头技术服务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响应人未在集团公司及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三商黑名单和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中。
5.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上述1-4项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核查结果为准。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R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本项目不接受总包商和其关联分包商同时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视为同时参与投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一方为另一方的分包商,且该分包商已被总包商确定或拟确定为本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分包单位。
投标人一方与另一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管理关系,且其中一方为总包商,另一方为分包商。
本规定所称总包商是指具备承担本项目整体工程或服务实施能力,并拟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投标人;分包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接受总包商分包任务的单位。
各潜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二)联合体要求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六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七。
履约保证金要求:R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1.提供钻头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名,为自有员工,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具有钻头技术服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的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书、从事钻头技术服务3年及以上的履历明细表、井控证、硫化氢证和HSE证。2.钻头技术服务能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针对各个区块的不同地层特点,对钻头进行选型(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至少提供9支进口钻头。(若为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或协议)及发票,投标截止日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截图,提供设备铭牌,照片,合格证。若为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2.能保证满足3口井同时施工(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钻头必须能满足现场的钻压、排量、扭矩、轨迹控制、井下工具寿命等的技术要求,实现等寿命施工。2.钻头出厂包装箱应附有产品合格证,钻头本体必须标识出生产厂家、产品序列号,现场使用后应能辨识厂家和序列号。(以上1-2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保险与赔偿(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入施工的设备、工具和人员进行保险,保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生设备、工具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石油外包井下技服保险合作协议,如中标人无法购买设备、工具保险,中标人可持招标人介绍函联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工具保险。对于免赔部分,如建设方进行赔偿,招标人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转给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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