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YC2026-01-3
项目名称: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抽检第三方检测机构遴选采购项目(市抽C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4885.00 元
最高限价:924885.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6F00020496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抽检第三方检测机构遴选采购项目(市抽C包)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350 | 批 | 924885.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食品抽样和数据录入工作,11月27日完成食品检验和数据录入工作。12月10日前出具2026年宜春市食品抽检分析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若为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附有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书。若为非法人组织,由其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附有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 1.8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1.1-1.6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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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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