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部,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026年全厂大检修焊接质量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腐蚀检查以及催化两器检修(含外取热器更换,两器衬里修复)以及大型吊装等专项质量监督技术服务。
主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重点项目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的评审及桌面推演;
(2)参加重要设备开盖检查,对腐蚀检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法检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协助制定合理修复和处理方案;参与关键和主要设备高风险部位的检查鉴定及技术分析会,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通过调查和检验检测发现的重大缺陷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处理建议;
(3)两器检修、衬里检查以及修复施工质量全程跟踪;
(4)全厂大型吊装作业方案审核及现场过程质量监督;
(5)负责监督大检修期间焊工考试过程,对催化外取更换、高换检修、重整消瓶颈项目以及涉氢等关键设备设施焊接进行过程质量监督;
(6)对施工技术方案落实情况、关键设备回装验收等进行督导;对施工修复、安装、回装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提供专业指导;
(7)每日编制大检修质量监督服务日报,并上传至招标人提供的大检修平台。
本项目的概算金额为:69.6万元(含6%增值税)。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3实施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厂区内。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1项在石油化工装置质量监督或技术服务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服务内容关键页、合同金额页以及对应发票),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票须提供验真截图。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石油化工装置质量监督及技术服务或类似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资料:带有姓名的合同或业主证明,(须明确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3.3.2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投标人应至少为本项目提供5名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服务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及职称证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4.6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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