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客专线综合自动化、环境检测设备补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MQJAQSCF2026016500136v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客专线综合自动化、环境检测设备补强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新客专线综合自动化、环境检测设备补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WTJDZ2026G-026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1 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环境检测设备 / 套 6 与乌鲁木齐高铁基础设施段、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并由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支付费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电力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环境检测设备 / 套 4 与乌鲁木齐高铁基础设施段、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并由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支付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方应具有高铁、客专线牵引供电所亭的运行案例,且稳定可靠运行三年及以上,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及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的设备能适应与既有远动设备间具有较高的兼容性,通过既有远动设备纳入集团公司供电调度监控系统,需提供集团公司供电调度监控系统厂家提供的兼容性证明。
4、投标的综合自动化设备必须符合《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Q/CR 923-2022)相关要求,当地监控系统须用非Windows系统的其他开源操作系统,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综合自动化保护设备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产品认证证书。
包件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
2.投标方应具有250km/h及以上的高铁、客专线电力配电所亭的运行案例,且稳定可靠运行两年及以上,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及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的设备能适应与既有远动设备间具有较高的兼容性,通过既有远动设备纳入集团公司供电调度监控系统,需提供集团公司供电调度监控系统厂家提供的兼容性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GB/T25000.51一2016或TB/T3517一2018或GB/T7261一2016)出具的2023年以来配电所自动化系统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综合自动化保护设备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产品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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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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