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报批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报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报批项目
2.2采购范围:采购人拟补办储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手续。补办建设用地手续需先取得林草地审批文件,需编制《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征用使用草原勘界报告》、《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同时,结合煤矿项目范围内已处罚及历史报批情况,理清林草报批与将来土地报批的范围地类关系,按照行管部门审批要求追溯前期二调、一调土地调查数据库,严格审查项目范围内是否存在遗漏的需要处罚、补办的林草地块,结合《处罚报告》完成相应的《林、草地恢复报告》及林草地报批报告,针对上述内容,项目报批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力协助跑办相关事项,对接行管部门,按要求及时补件、修改等,且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整理完毕项目报批范围详细实际情况,提交资料初稿,并与地方行管部门对接相关工作,服务期限至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取得林草审批手续(预计3个月);
2.5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并通过林草局审核,取得林草地审批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2022年04月01日至今承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从 2025 年04月08日09:00时至 2025年04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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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