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肿瘤医院内镜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维保(新签)等一批维保采购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795
二、项目名称:内镜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维保(新签)等一批维保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盈吉贸易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1栋9层926号 | 267,000.00元 | 94.9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镜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维保(新签)):
服务类(成都盈吉贸易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20500 | C2312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内镜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维保(新签) | 四川省肿瘤医院指定地点 | 如果采购人属于本项目“内镜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维保清单”内所列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在维保年限内采购人享有获得备用品的权利,供应商应保证24h内向采购人提供能保证原设备正常使用的周转镜,维保期内不限次数提供。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根据设备维保服务评价表,进行评价;中标人评价为不合格的,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评价为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维保费用扣除10%;中标人评价为良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供应商所更换零配件是原厂原装正品零配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简国忠、唐旺、段寻梅(采购人代表)、谭图强、罗征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20%扣除采购人支付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2、项目负责人:赵龙、陈媛、张健、杨皓、潘家萍、黄媛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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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