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5308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社区卫生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社区卫生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
360万元/年
360万元/年
龙岗路新址行政办公区设食堂,有蒸煮设备电源,上下水。新址提供自助餐,用餐人数约150;其他站点可采取分装送餐,合计80人;具体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中心餐委会每月评估餐食服务质量,连续两月满意率低于60%,即刻中止合作;正常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进行服务情况考核,考核通过继续下一年合同签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以此投标邀请为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2)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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