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延津县塔铺街道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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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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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7 |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塔铺街道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941,787.00元 | |||||||||||||||
| 最高限价:394178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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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本项目为延津县塔铺街道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管网、污水处理等工程; |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完整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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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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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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