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东站南站房站字整修项目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编号(HFGYDWX-2026-04)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名称:呼和东站南站房站字整修项目。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
呼和东站南站房站字为LED发光字,汉字6个,蒙文4个,字体大小为6m*6m,距离落客平台地面35米高。按照原尺寸对字体全部更换为3mm铝板,后背4*4角钢,规格均为6m*6m,计155平方米。字体刷氟碳漆,质保5年。灯光采用LED光源,安装82个发光电源。
1.3 工程投资估算:24万元(不含税),作为招标最高限价,费用包含生产、制作、运输、高处作业安装、安全防护等费用。
1.4 计划工期:10天。
1.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1.6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考核证书,高空作业人员需持有效期内高空作业操作证书不少于3名,并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2.2 近3年(2023年至2025年)承担过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业绩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近3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4 申请人在2023年至2025年(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际;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及其申请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申请人未被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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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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