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文件
各竞价单位:
因 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1标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招标编号:PC-0101-26J5-FG0033)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包含Word可编辑格式与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https://bid.powerchina.cn/)。PDF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1、规格型号:0# 2、生产厂家: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 |
2000吨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及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供应及交货期:
供应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工或合同终止
交货期:按照项目部要求每日对施工现场每台机械设备进行巡逻时加油,预计每日加油量1-10t,施工高峰期保证24小时供应。
3、交货地点:水电一局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1标项目上水库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和下水库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乡境内,下水库距哈密市60公里,下水库至上水库场内道路15公里,道路情况良好,下水库海拔高度1700米左右,上水库海拔高度2500米左右),现场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18699589256。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车用柴油国(VI)(GB 19147-2016)标准供应合格柴油。如送到现场的柴油外观质量和质量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卖方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柴油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卖方需予以违约赔偿。
4.2投标人所供柴油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买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3 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4.4投标人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5、计量验收和供应方式要求:
5.1计量方式:项目每天对流动加油车的付油量过磅复核,进场时柴油过磅数量与加油数量(0#柴油密度按照0.85g/立方厘米进行计算,每吨约1176升)的转换数量进行对比,偏差率=(过磅数量-加油后转换数量)/加油后转换数量,偏差率≤3%,以卖方油枪数换算后吨数进行结算,若偏差率>3%,超出规定3%部分出具结算单时进行核减。
5.2车辆配置: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加油车配送至施工现场并负责加油;为加强供油的及时性,投标人需配置10吨流动加油车三辆及以上,以备在其中一辆检修时或在施工高峰期时能够满足采购人现场使用要求,流动加油车及运输车辆相关的资格认证、报审资料应齐全有效,运输车辆现场加油的人员配置(持有操作证),柴油的采购、保管、运输、配送、流动加油车的日常安全管理、仓储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供货方式:
5.3.1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成品油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配备手续齐全(含保险)的合格加油车(配加油人员)到项目现场为用油设备加油,车辆和加油人员的各项费用(包含安全费用)包含在报价的配送费中。加油车须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加油车配置的加油计量装置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发放的检验合格证及检定证书,且买方可随时抽查计量装置的准确性,并按抽查结果要求更换合格的加油计量装置。投标人应保证现场提供的加油车内储存不少于30吨适合当季天气使用的车用柴油进行现场24小时配送。
5.3.2投标人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5.3.3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乙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买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5.3.4投标人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买方报告。
5.3.5投标人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买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买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5.3.6投标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买方无涉。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②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④《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若本身无运输资质,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复印件)
⑤三辆柴油加注车辆资质证书(行驶证、保险单、罐体检验报告)、人员证明资料(驾驶证、危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危货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提供复印件)
⑥0#柴油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
⑦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2份单项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同类材料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其中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同类材料名称应清晰可辨)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②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④《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若本身无运输资质,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复印件)
⑤三辆柴油加注车辆资质证书(行驶证、保险单、罐体检验报告)、人员证明资料(驾驶证、危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危货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提供复印件)
⑥0#柴油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
⑦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2份单项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同类材料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其中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同类材料名称应清晰可辨)
⑧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⑨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提供复印件)
⑩新疆哈密地区的存储罐租赁合同或自有存储罐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
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资质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资料,否则一律按废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7、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电建股份有限公司、水电一局认证供应商,如果为非认证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前成为认证供应商。
(2)中标后签订的采购合同为电子合同,需通过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网址: https: //scm. powerchina.cn/web/index )完成线上签订。
8、付款条件:
8.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8.2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每批次至少一式四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其中收货单位留存一份),以计量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1日前到供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同时需提供不少于结算数量购油发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
8.3付款依据: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
8.4支付方式: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支付。买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该批货物70%的货款,收到发票后90日内支付25%的货款,剩余5%的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9、质保期:每批货物到货检测验收合格并完成一个结算周期后6个月。
10、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
(2)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3)保证金收取方式:如采用在线缴纳保证金,由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如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10:00前送达(建议提前一个小时)到指定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80号研创中心3号楼8层设备物资部,收件人:肖传东,电话:15548308407。
(4)保证金返还:中标/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银行保函在合同签订后返还,非中标/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返还。
11、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保证金50万元/银行保函50万元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按合同签约买方要求提交。
(4)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单独开具50万元银行履约保函或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
12、成交确定原则和评审方法: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强
电 话:0431-87974974(转8217)
电子邮箱:334841664@qq.com
技术联系人:王海洋
电 话:13104259195
四、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7982023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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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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