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东峡煤矿采煤机智能化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2-01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东峡煤矿采煤机智能化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东峡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东峡煤矿;
2.2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东峡煤矿采煤机智能化改造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华亭煤业公司东峡煤矿综采工作面;
2.4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5 招标范围: 对矿上现有上海天地MG250/630-QWD采煤机进行改造,增加智能化模块,增加各类传感器及自主定位系统,实现采煤机数据实时上传,实现记忆截割功能,满足智能化建设要求。
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一、改造后采煤机自动化控制系统所具备的功能
能够实现采煤机工作在记忆截割学习模式、自动重复操作模式、在线学习(修改)模式以及采煤机与集控中心数据的实时双向通信。
采煤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传感器检测单元包括:摇臂温度检测、牵引箱温度检测、泵箱温度检测、油箱油位检测、背压压力检测、水路压力检测、冷却水流量检测、电缆张力检测、摇臂摆角角度检测、采煤机位置检测。
1.采煤机自动控制系统的所支持功能的具体技术细节如下:
具有支持采煤机自动记忆截割操作的功能模块以及配套的采煤机工作面位置检测传感系统,实现下列功能:
a、采煤机左右滚筒采高检测,机身两维(行走与俯仰方向)倾斜检测;
b、专用控制模块具有学习模式和自动记忆截割模式,在记忆截割自动重复模式下允许随时进行人工干预;
c、记忆截割系统可以根据矿方的开采工艺实现自动斜切进刀等端头工艺。
2.具有支持顺槽上位机通信和控制的采煤机顺槽通讯监控计算机单元,该单元包括采煤机与顺槽双向控制的专用调制通讯模块、顺槽通信服务器和顺槽通信计算机,支持下列功能:
a、专用调制通讯模块可实现将采煤机的基本运行数据发送到顺槽通信服务器,可接收并执行来自上位机操作控制指令;
b、监控计算机单元通过专用通讯接口接收来自采煤机的运行工况数据。提供采煤机运行详细信息的顺槽监视,以友好的显示界面提供采煤机运行状态、各电机的电流与温度变化曲线,常见的报警信息与故障信息与诊断提示信息;
c、采煤机与顺槽通信中继器之间采用高速FSK加光纤通信技术,该技术可以实现采煤机和顺槽服务器之间的采煤机数据的实时双向通信;
d、提供支持Modbus RTU 或者Modbus TCP协议的通讯接口,通过该接口与第三方的集控计算机相连,允许经过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认证的第三方监控计算机监视采煤机的当前运行参数,并能通过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协议命令、操作控制采煤机的行走、截割高度并能紧急停止采煤机以及采煤机记忆截割功能的开启和退出。
3.为支架电液控制系统所需的采煤机位置红外发射器提供一个安装位置及一路本安电源,电源容量为12VDC 200mA,电液控制厂家需提供红外发射器外形尺寸。
二、改造后采煤机自动化技术与验收标准
采煤机的自动化技术主要包括:
增加满足记忆截割功能需要的传感器单元与相应的控制模块,在顺槽配置顺槽通信中继器以及顺槽计算机,以满足采煤机的顺槽监测、控制、数据显示等要求;
改造后具体功能和验收标准如下:
1.采煤机具备记忆截割学习及自动操作功能:
具体功能:采煤机配置的采高和速度(位置)传感器可以精确测量采煤机在工作面各个位置时的滚筒高度和行走速度,并可根据示范刀所学习记忆的采高、速度等内容,在工作面内自动往复割煤,实现记忆截割功能。在记忆截割过程中,可以随时在线学习调整滚筒高度,以适应工作面煤层高度的微小变化。
验收标准:
1)采煤机可以重复示范刀的内容,实现自动记忆截割;
2)记忆截割过程中,可以进入中断状态调整采煤机运行姿态,退出中断后可继续记忆截割过程;
3)记忆截割功能可通过采煤机遥控器、第三方上位机启动或停止;
4)启动记忆截割自动割煤时,采煤机能够根据遥控器、第三方上位机实现在线选择工艺段的操作。
2.采煤机具备远程数据传输能力:
具体功能:实现采煤机的工作数据从工作面传输到集控中心;
验收标准:
1)采煤机能够向集控中心传输采煤机的运行状态、报警以及故障信息并在计算机上实现这些数据的显示。
2)采煤机能够通过支持持Modbus RTU、Modbus TCP协议、MQTT或者OPCUA协议标准的通讯接口将采煤机运行状态、报警及故障信息传输给第三方上位机。
3)第三方上位机通过远程控制接口可控制采煤机以下动作:牵引启动/停止,牵引方向、牵引速度,左右滚筒升降,急停、记忆截割启动/停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采煤机维修改造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其它要求:投标人须为采煤机生产厂家(具有采煤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提供证书影印件)。
3.2.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0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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