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高架声屏障更新工程3标段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参与项目中心城区高架声屏障更新工程3标段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海市中心城区南北高架南段(ND052~ND128、NX123~NX133 及 路段相关匝道)、延安高架东段及中段(YB002~YB280、YN126~YN250 及路段相关匝道)。
建设规模:对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破损较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声屏障设施进行更新,更新长度约 5732.8 米。
其他:封路施工,在封闭路段起点前方所有上游交叉路口及分流点,逐级设置完善的施工预告、限速、车道减少、道路封闭、车辆绕行等警示标志和引导标志;运输车辆需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超长、超宽部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引导措施;施工时间段不连续、不确定,暂定为凌晨0点至5点(若该时间段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有通行需求则停止施工)。
2.2采购内容:
中心城区高架声屏障更新工程3标段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知晓【采购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供应商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报价/可参与多个包件报价,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个标。
3.6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2月3日13时00分至 2026年2月6日13时00分。
4.2 询价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月6日13时00分。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递交将响应文件。
5.2 逾期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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