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京铁轨道运营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外购劳务委托服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6-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佑京铁轨道运营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外购劳务委托服务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天佑京铁轨道运营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包件项数为:1个;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天佑京铁轨道运营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A01包: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要求(经营规模大、经营区域广、派遣岗位多、日常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 5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3)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提供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且《劳动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用认定定级结果,信用等级须为A级及以上(未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地区的投标人,须具备服务用工单位不少于5家,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少于2000人的条件)。
(5)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3.1.1.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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