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新蔡县乡镇污水处理站代运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采招标-2026-1 | |||||||||||
|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新蔡县乡镇污水处理站代运行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628,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628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新蔡县2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代运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1年;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一个标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联合体要求: 3.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4.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4.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招投标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文件。 |
|||||||||||
| 三、**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