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桥式汽机房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200749,招标人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福建公司泉州电厂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桥式汽机房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由福建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国企)、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属国企)投资建设,股比分别为72%、23%、5%。电厂现有4台机组,其中一期2×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于2006年投产,于2010年实施供热改造,最大供热能力490吨/小时;二期2×67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12年投产,于2017年实施供热改造,最大供热能力680吨/小时。目前,一、二期4台机组最大供热能力1170吨/小时,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供应工业蒸汽,2024年实际对外总供热量1112万吉焦。本期工程扩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单台机组额定供热量360t/h,最大供热量470t/h,供热蒸汽参数为4.3MPa(g),430℃。
本项目前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已取得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接入系统、社稳、水资源、水土保持、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价及环评报告等11个专题已经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其中,2023年11月24日可研报告通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评审;2023年11月02日取得国家能源集团立项批复;2023年12月29日取得省发改委项目核准,2024年7月17日取得省发改委热电联产变更批复;2024年12月23日取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报告的批复。
2024年7月18日项目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技经院投资决策阶段审查评估;2024年10月24日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并同意投决建设该项目,2025年7月18日取得集团投资决策批复。
2.1.2招标范围: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配套的的桥式汽机房起重机,它包括桥式汽机房起重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运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
2.1.4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柯厝村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主厂房行车(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135t)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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