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048
项目名称:2026-2028年食堂物资供应商(大米、面粉、食用油、分割猪肉等)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7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验收无不合格情况视为考核合格。
采购包2: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验收无不合格情况视为考核合格。
采购包3: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验收无不合格情况视为考核合格。
采购包4: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验收无不合格情况视为考核合格。
采购包5: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验收无不合格情况视为考核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非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
采购包2:
(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非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
采购包3:
(1)(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
(2)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扫描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
采购包4:
(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非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
采购包5:
(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非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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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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