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600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大学总医院层流净化空调和医用气体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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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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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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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三、评标信息-技术部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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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内容:
拟投入的设备有照度计、温湿度计、数字压差计、风速仪、声级计、尘埃粒子计数器、风量测试仪、红远外温度检测仪、超声波流量计、露点仪、氧气浓度检测仪、氧气测压表、空气测压表、真空测压表、氮气测压表、二氧化碳测压表,并提供上述检测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每提供以上一种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得6.25分,本项最高得100分。同种设备不可重复得分 。
(二)评审依据:
1.提供上述设备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校准结果为合格或同类表述),送检单位需是投标人或者出租方;仪器设备名称如有出入,还需提供设备功能说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功能能满足对应检测设备的功能。
2.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作无效标处理,并追究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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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内容:
拟投入的设备有照度计、温湿度计、数字压差计、风速仪、声级计、尘埃粒子计数器、风量测试仪、远红外温度检测仪、超声波流量计、露点仪、氧气浓度检测仪、氧气测压表、空气测压表、真空测压表、氮气测压表、二氧化碳测压表,并提供上述检测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每提供以上一种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得6.25分,本项最高得100分。同种设备不可重复得分 。
(二)评审依据:
1.提供上述设备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校准结果为合格或同类表述),送检单位需是投标人或者出租方;仪器设备名称如有出入,还需提供设备功能说明(格式自定)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功能能满足对应检测设备的功能。
2.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作无效标处理,并追究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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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6年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查看并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结合更正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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