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广顺街道街道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RCQ25C0009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RCQ25C00099
项目名称:荣昌区广顺街道街道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77,900.00元
最高限价:3,477,9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荣昌区广顺街道街道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 3,477,90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服务承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服务承接单位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金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分包意向承诺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服务承接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应将合同金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分包意向承诺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具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2)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只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未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至签订合同之前办理完善本许可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善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月29日 至 2026年2月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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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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