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第四批次建管甲供物资(项目名称)C01、C02(包件号)特殊桥梁支座、检查小车(物资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5TL-030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及《国铁集团 湖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3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宜昌地区金巴岭线路所,向西经长阳县、五峰县、鹤峰县、恩施市、利川市至鄂渝省界处。新建正线长330.121km,设长阳东、五峰、后河、鹤峰站、木栗站、恩施南站、利川站等7座车站,其中利川站与既有站并站,木栗站为越行站。宜昌地区相关及配套工程:宜涪至汉宜联络线工程6.547km;宜常铁路同步实施工程9.435km;改建既有宜昌东牵引变电所及相关工程、改建宜昌东存车场及相关工程、宜昌东新建信号楼工程。项目建设工期6年。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250km/h。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金巴岭线路所至长江桥段一般3500m(困难3000m)。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特殊桥梁支座、检查小车。
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交货期:2026年3月至工程结束。
交货地点: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
3.1.1 C01、C02包件:
3.1.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1.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开标截至之日起前5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载力不小于50000KN(含)球型钢支座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合同影印件以及支座的进场验收合格记录)。
3.1.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开标截至之日起前5年)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球型钢支座型式检验报告。
3.1.1.4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2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超出允许投标的包件数,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最多允许中标 2 (具体数量)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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