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采购方式采购西南分公司所需的西南分公司“一网统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C-0307-26J6-FG0015),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2月5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递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西南分公司“一网统管”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
2.2.1 项目简介
为落实集团“十四五”“一张网”建设战略目标,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云联网管理的通知》《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网络标准化建设》《集控中心网络及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等系列管理规范要求,西南分公司需构建统一、安全、高效的网络支撑体系,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当前西南本部与下属场站存在突出问题:“信息孤岛”导致数据协同不畅;部分高原高寒场站MV网覆盖缺失,跨运营商访问卡顿、VPN连接不稳;安全防护薄弱,未达等保三级要求;运维响应滞后、场站分散采购导致费用冗余。
本次依托集控中心现有运营商专线统一组网,将各场站流量集中汇聚至西南本部,通过联通MV网统一出口,实现全域网络集中管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支撑智慧场站、智能运维落地。
2.3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西南分公司“一网统管”采购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场站互联(建专线),首期将四川区域场站、集控中心通过运营商专线接入西南分公司,替代原有互联网光纤线路,所有流量统一汇聚至本部,通过现有联通MV专网访问互联网及集团业务系统升级现有西南分公司联通MV带宽资源到500M(现200M),提供西南分公司以及所属于场站的互联网带宽接入。
升级现有防火墙,核心交换等骨干网络设备,提升设备数据转发性能与边界网络安全防护,为所有用户提供上网认证,以及行为审计,满足合规。
建立统一安全管理中心,对西南公司与所有场站的安全设备审计运维以及日志集中化管理,实现管理操作集中授权,提升网络访问的安全性,对操作行为记录审计,对西南公司及所有场站的安全威胁进行可视化管理,实现安全状态统一监控预警、安全事件统一处置闭环、安全风险统一管理控制,全域统一安全运营。
2.4 工作期限
- 总工作期限为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 供应商提供不少于3年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代软、硬件3年维保;免费提供一年的7X24小时标准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处理、备件更换、技术支持、健康检查、规则库升级等。
- 实施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
2.6 成果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包括设备供货清单、实施方案、过程中施工资料(工作日志等)、安装调试报告、验收检查材料。
(2) 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① 纸质版的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并加盖承包人公章;
② 电子版的要求:全套成果资料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文本、附件、附表、附图等。
2.7 本项目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 成交人数量
本项目成交人共1个。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响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实施能力。如响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分公司出具的经营活动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进行响应的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如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所合一的证照)。
3.2 资质要求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及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实施能力(如响应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资质要求见本章第3.8项〔联合体要求〕要求)。
3.3 财务状况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响应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2023年1月28日至今)开展中或完成的类似的业绩至少2项(如响应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认可),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案例可接受发包人现场核实)。
3.5 信誉要求
响应人近3年(2023年1月28日至今)内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响应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如有近年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的,应说明响应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的查询页面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信用报告。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3.6 合格承包商要求
响应人成交后须同意配合申报进入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上级单位认证供应商库。
3.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 转包及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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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