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水利局临湘市2025年度38座小II型水库水库安全鉴定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980,251.76 | 临湘市2025年度38座小II型水库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 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23】271号),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水库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应进行一次。本次安全鉴定是2017年至2020年四年期间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38座小(2)型水库。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 1 | 980,251.76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勘察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声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平台的失信记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注明行业。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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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