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电缆工程重新立项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739,815.79 |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电缆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739,815.79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拟任项目部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执行,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或无在建证明)。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电力工程相关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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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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