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WZ2025-223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主城区公共自行车路面站点设施拆除及路面恢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7 14:30:00,更正为:2026-01-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1-27 14:30:00,更正为:2026-01-30 09:30:00。
问题答复:
一、根据招标清单,拆除钢板基座后需恢复地面总面积 6152.7㎡。经现场施工条件核查,新地面无法直接在原基础上铺设,会存在10cm左右的高差,需对原状基础凿除10cm后再铺设新的地面(石材/透水砖),招标清单存在漏项,未计取原有基础及地面的拆除清单项。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拆除 10cm 厚混凝土路面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为 35.86 元 /㎡。按地面恢复面积 6152.7㎡核算,本次漏计费用合计为:35.86 元 /㎡ × 6152.7㎡ = 220635.82 元。
答:经核查,已对造价预算中该项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二、需要提供拆除的钢板基座、止锁器、机柜、遮阳棚、广告牌等旧设备物资存放的场地,保证拆除完成的旧设备物资及时归还业主,避免出现损坏及丢失。
答:在设施设备拆除过程中,旧设备物资在编号、登记造册后直接存放在采购方指定的场地,位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附近。
三、现场存在部分设备物资出现锈蚀严重,拆除过程中会出现损坏,是否可以通过现场见证免除赔偿?
答:可以通过现场见证免除赔偿,设施设备的拆除可不要求保护性施工。
四、现场是否能够及时进行验收,避免因时间原因造成公众的投诉及行人安全风险?
答:如无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可以及时验收。
五、是否已对拆除的设备进行过资产评估?
答:做过整个项目资产评估,没有做残值评估,残值评估是在资产处置前做,需要市府批准,目前还未开展资产处置事宜。
六、关于材料送检是否可以用第三方检测报告?
答:可以使用第三方报告。
更正磋商文件:
原磋商文件第8页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1513.37元”调整为“114866.12元”。
本项目延期开标:
一、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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