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六安水务公司凤凰桥水质净化厂硫自养滤料采购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1)本次采购范围为六安水务公司凤凰桥水质净化厂生产运营拟补充硫自养滤料(以下统称为采购物资),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
(2)采购物资的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货、交验、提供技术资料(合格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及质保服务等相关服务。
(3)本次采购物资包含滤料填充、调试等现场技术服务工作,供应商根据甲方需求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或视频指导等形式提供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全程监管现场装卸、安装技术交底、参与通水调试或完工验收、参与甲方组织的现场安装质量检查、各类技术会议及质量争议处理专题会议等工作)。
2.2交货期: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完成合同签署、甲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分批供货。
2.3交货地点:六安市六安水务公司凤凰桥水质净化厂甲方指定位置。
2.4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协调乙方进行交货,乙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卸车期间的安全责任。乙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含夜间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和厂区内交通限制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硫自养滤料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至少一批次合同内物资供货发票) ;
人员要求: 无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近 2 年(2023 年、2024 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 2 年,须提供供应商成立时间的证明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其他要求: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年 1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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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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