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 项目名称: |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
| 项目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有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的单位进行依法合规处置/利用。 服务单位负责脱水活性污泥的清运及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合规接收及处置。 待处置/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不含有或不沾染危险废物的废旧破损毛毡、废保温岩棉、废旧橡胶管、未使用失效的废活性炭、瓷球、陶粒、废安全帽、未使用失效的废滤毒盒、废除尘袋、废皮带、废沥青、设备设施包装物、废塑料桶、废塑料布、废塑料管、废耐火砖废衬里料、废填料等。 服务单位每月将清运的脱水活性污泥量和接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形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运和接收台账》,台账中应明确标明清运脱水活性污泥和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时间、空磅、重磅、净重,并提供相应的磅单。其中,脱水活性污泥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应与甲方过磅单相吻合,出厂磅单与接收磅单差额应≤5%。 按照实际清运的脱水活性污泥量和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结算费用。 |
| 项目单位: |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或其他组织。 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且填埋场剩余填埋能力在5400吨以上。(提供以上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3. 投标单位自有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必须持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提供以上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三)业绩: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脱水活性污泥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的服务内容清晰可辨认,并提供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审计报告按规定签字并盖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并承诺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格式自拟)。 (五)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o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截图)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三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截图) (六)其他要求 1. 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服务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 须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本采购文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每天11:30-13:30时,15:30-18:30时。 2、地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生产指挥中心1011室(地址:克拉玛依市金龙镇石化园区) 3、谈判文件获取:电子方式,潜在响应人需将“参加谈判意向函”扫描件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kouzh@petrochina.com.cn,收到邮件后会将谈判文件以附件方式回复至潜在响应人邮箱。当天未收到谈判文件的,请及时和联系人联系。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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