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
鄂豫赣皖浙闽段隧道施工五标段项目部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川气东送二线五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隧道施工五标段项目部为采购人,该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隧道施工五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嘉鱼始发井、弃渣场商品混凝土进行询价采购,请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我项目承建的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五标段共包含4座盾构隧道,隧道共长10.611公里;分别为嘉鱼长江隧道盾构穿越,共计4830米,包含1座始发井及1座接收井;黄石长江隧道盾构穿越,共计1435米,包含1座始发井及1座接收井;安庆长江隧道盾构穿越,共计2850米,包含1座始发井及1座接收井;秋浦河隧道盾构穿越,共计1496米,包含1座始发井及1座接收井。合同工期2024年11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760天,总合同额5.57亿元。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商品混凝土,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 不分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使用部位 |
项目名称 |
交货期 |
备注 |
| 混凝土 |
C15 |
m³ |
30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川气东送二线五标 |
2026年1月-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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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 |
C20 |
m³ |
40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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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 |
C25 |
m³ |
48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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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 |
C30 |
m³ |
120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
| 混凝土 |
C40 |
m³ |
5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
| 混凝土 |
C40(P8)早强 |
m³ |
80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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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 |
C40(P10)早强 |
m³ |
50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
| 砂浆 |
M10 |
m³ |
130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
| 砂浆 |
M20 |
m³ |
25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
| 砂浆 |
M7.5 |
m³ |
150 |
嘉鱼始发井、弃渣场 |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报价单价:固定价
技术标准:
按照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符合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标准、水泥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粉煤灰质量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矿粉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微粉》(GB/T18046-2017)、混凝土用细骨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混凝土用粗骨料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混凝土用外加剂质量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2008),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拌合水其品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应符合《混凝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标准执行。
如果国家或甲方业主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价格机制;如国家发布更高的质量标准则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2、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6日核对供货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60%,60天内支付30%,90天内支付剩余货款的3%,剩余7%的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验收方式:以甲方计数方式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过磅抽查时过磅重量和容重计算重量偏差为±2%,偏差低于2%当天所有方量按照吨位/容重反算方量进行结算)。
3、采购编号:FA00000506567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 主要技术性能: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4.3具有从事采购物资的生产及销售资质,生产和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信誉可靠。
4.4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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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