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ZB2026-ZC-104
项目名称:310国道(临潼、高陵段)和107省道(长安、鄠邑段)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310国道(临潼、高陵段)和107省道(长安、鄠邑段)公路日常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310国道(临潼、高陵段)和107省道(长安、鄠邑段)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须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声明)。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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