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ZY2025HG12003
项目名称:国道G205线蕉岭县樟坑至蕉华段改线工程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国道G205线蕉岭县樟坑至蕉华段改线工程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国道G205线蕉岭县樟坑至蕉华段改线工程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完成本合同项目全部咨询服务内容。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或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道G205线蕉岭县樟坑至蕉华段改线工程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道G205线蕉岭县樟坑至蕉华段改线工程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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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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