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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吾悦北面幼儿园新建工程(专变新建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024261580010000002-TZXYCS2025-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仙居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吾悦北面幼儿园新建工程(专变新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 4.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县区域范围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或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本项目所在县区域范围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
注:已经设立固定售后服务网点的须提供网点营业执照影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中标后设立固定售后服务网点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若中标后无法履行承诺,将被视为虚假承诺而取消其中标资格),否则不得分。
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 5.近三年安全事故责任情况:提供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责任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承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近三年安全事故责任情况:提供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责任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承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 6.近三年质量事故情况:提供近三年无质量事故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承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近三年质量事故情况:提供近三年无质量事故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承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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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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