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统一运维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2273
二、项目名称:统一运维系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武汉儒松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城路9号宝业光谷丽都二期2栋2单元3层01号 | 700,000.00元 | 97.2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武汉儒松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6020300 | C16020300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统一运维系统 | 统一运维系统 | 1.系统支持国产化操作系统部署,并能对国产系统和数据库进行检测。2.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在售后服务期内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软件优化完善。(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130日,供应商须完 成现场安装、调试且完成采购 人指派人员的培训。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梦、陈明敏、罗林、陈序、许旻(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 “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0%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①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0025210200047024;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